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宜采用敞開或半敞開式。其承重結構宜采用鋼筋混凝土或鋼框排架結構。
有爆炸危險的廠房或廠房內有爆炸危險的部位應設置泄壓設施。
泄壓設施宜采用輕質屋面板、輕質墻體和易于泄壓的門、窗等,應采用安全玻璃等在爆炸時不產(chǎn)生尖銳碎片的材料。
泄壓設施的設置應避開人員密集場所和主要交通道路,并宜靠近有爆炸危險的部位。
作為泄壓設施的輕質屋面板和墻體的質量不宜大于60KG/㎡。
屋頂上的泄壓設施不應采取防冰雪積聚措施。
散發(fā)較空氣輕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汽的甲類廠房,宜采用輕質屋面板作為泄壓面積。頂棚應盡量平整、無死角,廠房上部空間應通風良好。
散發(fā)較空氣重的可燃氣體、可燃蒸氣的甲類廠房和有粉塵、纖維爆炸危險的乙類廠房,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防爆倉庫技術參數(shù)與要求1.應采用不發(fā)火花的地面。采用絕緣材料作整體面層時,應采取房靜電措施。
防爆倉庫技術參數(shù)與要求2.散發(fā)可燃粉塵、纖維的 廠房,其內表面應平整、光滑、并易于清掃。
防爆倉庫技術參數(shù)與要求3.廠房內不宜設置地溝,確需設置時,其蓋板應嚴密,地溝應采取防止可燃氣體、可燃蒸氣和粉塵、纖維在地溝積聚的有效措施,且應在與相鄰廠房連通處采用防火材料密封。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生產(chǎn)部位,宜布置在單層廠房靠外墻的泄壓設施或多層廠房頂層靠外墻的泄壓設施附近。
有爆炸危險的設備宜避開廠房的梁、柱等主要承重構件布置。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的總控制室應獨立設置。
有爆炸危險的甲乙類廠房的分控制室宜獨立設置,當貼鄰外墻設置時,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墻與其他部位分隔。
有爆炸危險區(qū)域內的樓梯間、室外樓梯或有爆炸危險的區(qū)域與相鄰區(qū)域連通處,應設置門斗等防護措施。門斗的隔墻應為耐火極限不應低于2.00h的防火隔墻,門應采用甲級防火門并應與樓梯間的門錯位設置。
使用和生產(chǎn)甲乙丙類液體的廠房,其管、溝不應與相鄰廠房的管、溝相通,下水道應設置隔油設施。
甲乙丙類液體倉庫應設置防止液體流散的設施。遇濕會發(fā)生燃燒爆炸的
物品倉庫應采取防止水浸漬的措施。
有粉塵爆炸危險的筒倉,其頂部蓋板應設置必要的泄壓設施。
糧食筒倉工作塔和上通廊的泄壓面積應按本規(guī)范第3.6.4條的規(guī)定計算確定。有粉塵爆炸危險的其他糧食儲存設施應采取防爆措施。